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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期间致家长的一封信

时间:2025-01-25 18:40:05
防疫期间致家长的一封信(通用15篇)

防疫期间致家长的一封信(通用15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书信吧,书信是一种应用文体,是人们普遍使用的一种交际工具。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书信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防疫期间致家长的一封信(通用1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防疫期间致家长的一封信1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近期我省多地先后出现确诊病例,我县校园疫情防控风险持续加大。为确保您和孩子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疫情防控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要非必要不离抚。

确需离抚的,须向所在社区和单位严格履行报备或报批手续。凡14天内有省内疫情发生地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省外旅居史的,要严格按社区要求做好隔离和核酸检测。

二要做好日常防护。

要按要求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教育引导孩子少聚集,尽量不去人群密集场所,每周一要及时向学校报送本人行程码截图。要按学校要求错峰接送孩子,戴好口罩,自觉保持社交距离,不在学校门口聚集,教育孩子按照“家”和“学校”两点一线的行程轨迹上下学。

三要不信谣不传谣。

要及时关注正规官方网站的疫情信息,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全力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家长朋友们,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了您和孩子的健康,让我们携手并肩,家校同心,科学防范,一起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XXX县教育局

  20XX年3月12日

  防疫期间致家长的一封信2

尊敬的家长:

您好,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学校的关心、支持与鼓励!为了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教育孩子遵守安全规范,远离危险场所,规避安全风险。请家长认真阅读这封信并且告知自己的孩子。

一、疫情防控安全

1、尽量不要外出,如确有必要外出,要做好旅途中的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错时错峰出行,按照相关防控要求保持人际距离,全程佩戴口罩。

2、做好公共场所的防护。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坚持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一米线的距离。提倡尽量减少家庭聚餐,缩短聚餐时间。室内特别要注意通风,用餐时注意使用公筷公勺。

3、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果出行前发现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时,应该取消出行计划并尽快就医,出行过程中出现了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要尽快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

4、保持正常有规律的生活。要保证充足睡眠、清淡饮食,坚持适度锻炼身体,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5、孩子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当带领孩子及时就医并上报给班主任,患传染性疾病未治愈的学生暂缓到校,严禁带病到校学习。

二、交通安全

过马路时,按照红绿灯指示,走人行横道线,注意观察道路状况,确认安全后再行走,不在路上追逐打闹,不翻越栏杆。乘车时不要把胳膊、头等伸出车外,严禁在汽车行驶中打开车门。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学生禁止骑电动车上下学,提倡步行或者骑自行车上学。

三、防溺水安全

充分认识溺水的危害性。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因此一定要深刻认识到溺水的危害,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提高自己保护意识。

四、食品安全

选择新鲜和安全的食品。购买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其感官性状,是否有腐败变质。不买过期食品和没有厂名厂址的产品。食品在食用前要彻底清洁,生吃瓜果要洗净。尽量不吃剩饭菜。不吃霉变的食物。饮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不喝生水或不洁净的水,最好喝白开水。不买不吃流动食品。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家长一直以来对我们学校工作的配合和支持。

  xxx中学

  20xx年3月14日

  防疫期间致家长的一封信3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目前,疫情防控面临多变复杂的挑战。战胜疫情需要我们大家的坚持和配合,希望各位家长和同学们继续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积极配合防疫工作。为确保学生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倡议家长朋友配合学校在开展线上教学的同时,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一、注意居家安全

了解疫情相关信息和动态,学习健康防病知识,提高自己防护能力。避免到人群聚集的地方,如果到商场、车站、机场、医院等公共场所,要科学佩戴口罩,降低感染风险,并及时更换。

尽可能避免家庭成员与有呼吸道感染症状(如发热、咳嗽或打喷嚏、流鼻涕等)人员的密切接触。如家庭成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味觉嗅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肌痛、结膜炎或腹泻等症状,请尽快就医,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途中和在医院内应全程佩戴口罩。

呵护孩子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教育孩子在家也不要忘记锻炼身体,做广播体操、踢毽子、跳绳适当的运动不仅可以消除疲劳,也可以促进大脑的活动。调整自己的作息时间,调节自己的饮食,适量地进行运动,有序地进行学习,做家务等。

二、重视心理安全教育

在疫情压力下,居家学习生活单调,要避免父母过多干预而引

起冲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逆境与挫折,及时调整负面情绪,相互给予关爱支持。请家长指导孩子学会简单的心理调节方法。如深呼吸放松法、肌肉放松法。也可以通过听音乐,谈话等方式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1.呼吸放松法。

鼻腔吸气,嘴巴吐气。把手放在肚子上,吸气默数4秒,用嘴巴吐气,再默数4~5秒。注意:①吐气时间大于吸气时间;②使用腹部进行呼吸。呼吸放松法是最常用的一种放松方法。

2.情绪调节法。

可以分为几个步骤:

第一步,进行3~5分钟的呼吸放松。

第二步,用自己的意识扫描身体部位,从头皮到脚趾,感受自己的情绪,并且找到自己具体有什么情绪。

第三步,用一个小纸片把自己感受到的情绪赋予一种颜色,然后使用该颜色的笔写在小纸片上,并评价情绪的等级(0~10级)。

第四步,看着小纸片,做出自己有该情绪时的样子,并说出“我很(愤怒、难过、恐惧)”。

第五步,找出自己这种情绪在自己身体的哪个部位(如头皮、胸口、胃、肠子等)。

第六步,按摩、搓动自己的锁骨下方穴位,并对自己说,“虽然我很……,但我接受。”

第七步,想象一下自 ……此处隐藏12467个字……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三、对于疫情期间违规举办规模性聚集活动,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答:疫情期间,违规组织群体性聚餐活动的举办者,造成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风险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同时,已经确诊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参加群体性聚餐的,根据《刑法》一百一十五条规定,还可能涉嫌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四、疫情防控期间聚集赌博、为赌博提供场所的,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以“赌博罪”“开设赌场罪”论处。

五、个人和组织利用新冠肺炎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的,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编造与新冠肺炎疫情有关的虚假、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虚假、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最高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最高可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利用新冠肺炎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据《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涉嫌构成“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新冠肺炎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会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新冠肺炎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七、在疫情防控期间,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的,会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答:在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在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致人伤残、死亡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最高可判处死刑。对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涉嫌构成“抢劫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八、疫情防控期间,故意隐瞒行程,传播疾病危害公共安全,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按照“过失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九、在疫情防控期间,商家哄抬物价,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从零售商店或者其他渠道套购紧俏商品,就地加价倒卖、垄断货源、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此种行为是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至第十二条规定,对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垄断货源、囤积居奇、牟取暴利的,处以通报批评、限价出售商品、强制收购商品、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销货款、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最高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十、假借疫情,发布虚假商品广告,会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答: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假借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名义,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十一、违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会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答: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突发传染病传播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

十二、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防疫用品的名义诈骗,会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答: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涉嫌构成“诈骗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疫情防控关系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广大师生、家长理解、支持与配合!非常时期,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xx镇中心小学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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